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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人,狗很喜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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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携玉慌慌张张戴好了自己的,回头看,众人都戴好了,风杏是一张灵蛇的,十五十六是豪猪和牛头的,戴着面具混在人群里,好像谁也不认识谁了,苏携玉看着豪猪走出船,在几只船中央立着的竿子上站定,舞出一个漂亮的剑花,一下子得到无数人的叫好,豪猪得意地朝东南西北各鞠了一躬,这是平日里矜持的十五,而牛头则憨厚地拿着一个簸箕,道:“有钱捧个钱场,有钱捧个钱场”,这是平日里行事跳跃的十六。

苏携玉看得眼花缭乱之际,忽然被一个人从身后握住自己的手,冷而骨节分明的手攥住她,她回头,看见带着狐狸面具的沈砚冰。

沈砚冰拉着她,两个人在花灯之间流连了一会子,到了沈砚冰要入寝的时候了,毕竟明天还有早朝,但因为风杏还在,苏携玉其实并不想和十五十六一起回去,但又不好意思说,没想到临到离开的时候,沈砚冰温柔地看了苏携玉一眼道:“杏姑娘还在这里,你要是想留下也无妨,和燕平世子打好交道对我们来说也很重要。”

一番话于公于私好像都照顾到了,苏携玉于是像之前很多次一样向沈砚冰投去感激的目光,风杏无语地折断了一支艾草。

等到沈砚冰走掉,咸平世子燕平带着小厮们去还船,风杏在附近租下了一间吊脚楼,和苏携玉一起在二楼的露台上面吹着海风。

风杏举着一个酒瓶子对着嘴喝,苏携玉让她少喝一点,她摇摇头,甩开苏携玉过来抢自己酒瓶子的手,道:“你呀你,你就是被沈砚冰吃定了。”

苏携玉露出一个无奈的表情来。

不错,这已经不是风杏第一次这样说了,所以说的人懒得说,听的人也要耳朵长茧子了。

风杏手枕着脑袋躺在了露台上的褥子上,苏携玉学着她的样子也躺下。

风杏道:“咱们今天别睡觉了,我们来聊一晚上天吧。”

苏携玉听到风杏的提议,也来了精神,道:“聊什么呢?”

风杏理直气壮道:“当然是聊你和沈砚冰。”

苏携玉道:“我们俩有什么好聊的。”

风杏:“那你想聊什么?”

苏携玉想了想道:“我想听你进王府当暗卫之前的事情。”

风杏在进王府之前是一名舞妓,但不是正儿八经的舞妓,是走暗路的,她姓慕容,她的家里人都有着慕容氏的美丽和慕容氏的欲望,她的亲爹在她六岁的时候将她卖进了青楼,她很快用那副美貌征服了所有人,状元为她放弃功名,富商为她散尽家财,但等到他们没权也没钱,风杏便毫不留情地抛弃掉他们。

风杏不相信任何男人嘴里吐出来的话,她只相信钱,这辈子最大的爱好是把钱变成金首饰,因为不会贬值。也因为这些精致而小巧的东西更能让她有一种存在感。

风杏喝了一口酒,风把她的头发吹乱,但美人不戴发饰的一头黑发,在黑暗中仍然摇曳生姿。

苏携玉不禁道:“你长的真好看。”

风杏大方地接受了这句表扬,并且道:“你也长得很可爱。”

苏携玉的脸微微发红,因她知道自己其实长得很普通,从风杏这样的大美女嘴里说出来总是很难为情的。

然而不等她深想,风杏很快便善解人意地转移了话题道:“我当暗卫之前么?其实也没什么好讲的,就像今天你看见的这些花船一样,从六岁开始,我就从这些花船上的一艘流浪到另外一艘,赚的钱都归跟着我的老鸨了,我们顶多捞到半只镯子或者银子打的如意锁,那些老东西不会剩一点好东西给你,而男子呢,恨不得把你嚼得渣子都不剩。”

苏携玉一下子呆住了,因她不曾听风杏谈过这些,且风杏往日提及自己流浪在花船上的日子的时候都用的是很自豪的口吻,并没有想到是这样的不堪。

风杏道:“我不把自己的身价抬高一点,则么会有人珍惜呢?男人都是这样,只有又争又抢的东西,他们才会觉得是好的。”

苏携玉质疑道:“那燕平呢?他可对你很好。”

风杏吸了一口气,道:“燕平么,燕平是不一样的,他是我的“弟弟”。”

“你知道我是怎么进了燕府的吗?是当暗卫进去的,但我其实是同人做了交易,进去杀掉燕平的伯父的一个小妾。”

风杏本来是去杀人的,却意外撞见因为父亲远赴沙场,母亲早亡,而被叔嫂亏待的燕平。

“燕平身上被打的青一块紫一块,但是当我不小心打碎一块盘子,他还是顶着也会被骂的风险帮我遮掩,装作是他摔的。”

风杏说到这里,不肯再说下去了,反而转移了话题道:“你呢,说说你自己吧,你知道吗,我今天看见沈砚冰去买那只香囊时候,眼神在旁边另外一只香囊上停留了很久,他虽然没有摘下那只香囊,但姐姐我这么多年的眼力也不是白练的。”

“他真正想送给你的,不是那只艾虎,而是那绣着鸳鸯的香囊,不是没有想到送你,是想到了却没有送你,携玉,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苏携玉有一张瓜子脸,下巴尖尖的,轮廓却有些硬朗和锋利,怎么看都不是为情所困的样貌,在听见风杏的发问时,她眼也不眨地盯着天花板道:“不错,我从很小的时候就喜欢殿下。”

“那天爹娘将我卖了,和我结仇的小孩将我骗到牙行后院想要揍我,刚好沈砚冰和刘监路过,救下了我。”

“我后来听说,刘监当时看我可怜,只是叫他们别再打了,是沈砚冰说,我长的很像他养的狗,能帮着主子咬人,刘监才动了讨好殿下的心思,建议殿下将我买回去。”

“如果殿下不买下我,现在的我会在哪里,实在是不敢想的一个未来。”

“所以我会永远忠心于他,哪怕对这些高高在上的主子来说,这些不过是举手之劳。”

“而在那天我被那些小孩摁着打抬头看见他骑在高高的马背上,眉眼如山,我就喜欢上了他。”

刚刚还说要通宵的风杏渐渐睡着了,苏携玉将她背回去盖好被子,回忆起来自己来到太子府半年之后发生的几件小事。

一件事情是当时和暗卫们一起护送一个证人入京,这个证人是个书生,被韦监的儿子抢了视之如命的墨宝,一下子疯了,苏携玉等人领命将人送去了药王谷,没想到半年之后,这疯子竟然好了,且吐字清晰,因韦监的儿子韦裘不仅抢了墨宝还得寸进尺害了他全家性命,因此愿意进京指认韦裘,苏携玉等人护送石书生入京,临行前太子为众暗卫潜行,还问大家回来之后想要吃什么。

掉脑袋的活,当然要吃最贵的,大家商议半天,决定要吃螃蟹,嚷嚷着要太子在他们回来之后开螃蟹宴。

苏携玉虽然对螃蟹过敏,但是那时候和暗卫们互相还不是很熟,因此没有人知道,苏携玉也不想破坏气氛,于是一直没提,待到庆功宴上想要倒掉自己碗里的螃蟹羹,才发现自己碗里竟是一碗肉,看向主座的沈砚冰,对方竟然朝她挤了挤眼睛,好像在说是他们两个人的小秘密。

她后来才知道那天她吃的那么香的肉是沈砚冰秋猎时候射中的一只鹿,虽然觉得鹿很可怜,但确实肉也很香,就顾不上同情鹿了,反而为自己还想再吃一顿的想法感到羞愧。

也是从十五十六那里,她才知道,府上人原是不知道自己不吃螃蟹的,是那天临行,沈砚冰见苏携玉有关螃蟹宴的话题参与的少,觉得有内情,让十五十六去苏家恐吓一番,什么你女儿是殿下暗卫,饮食习惯不好的毛病什么都要调查清楚以免日后冲撞了殿下的事情,苏家哪里受过这样的惊吓,还以为怕苏携玉有什么暗疾连累太子殿下,苏文龙连忙说自己女儿除了对鱼虾过敏之外并没有什么病,连着三个月去太子府门口转悠想要获得苏携玉的消息,一直到苏携玉从药王谷回京城,苏家人才放下心来。

此事虽然小的不能再小,却坚定了苏携玉在太子府上干活的决心,她是个不会说话的性格,幸而遇见了沈砚冰这样一个不看说话只看做事的主子,哪怕有的暗卫胆子大,可以和沈砚冰谈笑风生,可最终沈砚冰提拔的赏识的,还是有能力,办事漂亮的暗卫。

很残忍,也很公平。

沈砚冰就是这样一个人,如果对他有利,他会用很多种方法让这些人为自己所用,甚至连风杏也是苏携玉通过沈砚冰才认识的,暗卫里的女孩子少,在苏携玉买了几套黄黄紫紫的衣服遭到暗卫们嘲笑不小心被沈砚冰看见之后,咸平世子燕平就十分碰巧地带着风杏过来太子府上做客了,好心的风杏便自然而然地注意到了苏携玉衣着的不得体,从此干脆大包大揽了苏携玉全部的衣着,更是时不时拉着苏携玉往成衣店里面转悠。

沈砚冰就是这样一个温柔在微末处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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