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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当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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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心跳有一瞬间的停止,顷刻间浑身冰冷——郑朗胸口插着一把匕首,汩汩的热血从他的胸口流出,打湿了身下的土壤。空气中浮动的,分明是鲜血的咸腥味!

完了,完了!

薰鸽脑子里只有这两个字。他浑身止不住地颤抖。

不过,盯着那匕首,他又马上反应过来,这匕首是韶玉的。韶玉曾多次拿着这把小匕首威胁过他,他当然认得。他咬牙惊讶地想:难不成是韶玉杀了郑朗?是的,她是这样的性子,一定是她动的手!

薰鸽忍着害怕的心情,跪倒在地上,犹不死心地想要伸手去探郑朗的鼻息。只是手指快要到达郑朗的鼻前时,又被身旁突跳起来的小厮惊得收了回来。

薰鸽问:“你要做什么?”

“公子死了,皇后娘娘肯定不会放过我。”小厮白着脸往外跑:“我要趁这事情还没闹大前收拾东西跑路。否则、否则,皇后娘娘绝对会让我生不如死的!”

是啊!薰鸽被他一说,也觉得不能继续留在清静山上了。

他不再去管地上的郑朗,连滚带爬地起身,等他出了洞窟时,小厮早已跑远了。薰鸽骂了句“胆小的狗奴才”,自己转头也没出息地回到了住处,火速收拾了几件衣服,然后将这些日子挣的几两银子收入怀中,避开人偷偷下山。

他跑得仓皇,嘴上骂骂咧咧:“刚才应该将那死掉的郑朗手上的扳指掰下来的!”

可惜此刻显然来不及再回去洞窟中一趟了。

坏事成双。薰鸽对清静山不熟悉,心中又慌又乱,好不容易避开守卫出了山,心里刚松了口气,没想到脚下一个打滑,在经过山野间的一条小路时,竟然脚踝扭伤,整个人栽倒下去!后脑勺撞到山下的石头上,他就此昏了过去。

迷迷糊糊中,有商队经过,将他救了起来。再醒来时,看清坐在他屋里的人,薰鸽简直恨不得再把头磕晕——真是刚出虎口,又入狼窝!他哪是被救了,是被债主捉住了!

刚到沁蓉县的时候,薰鸽为了挣钱,曾经偷过孩子想要卖钱。他本来快要得逞了的,结果刚把孩子带到城门口,孩子的父亲就追了上来,夺回了孩子。若非薰鸽跑得快,怕是要被那孩子父亲当场打死。

从那以后,薰鸽就躲着那家人走。他怎么想得到有朝一日,他会重新落入这家人手中。

当年尚有些青涩的年轻父亲如今已成了阅历丰厚的粗糙壮汉。

他神情阴冷地将一张卖身契拍在薰鸽面前,目光森然:“签下这张卖身契,否则,等会儿我就在你身上抹上蜜糖,将你捆着手丢入荒无人烟的森林中。我倒要看看,是蚂蚁先啃咬死你,还是野狼先分吃了你的脑袋。”

他咧开嘴,问薰鸽:“你签不签?”

薰鸽想活命。他想象着自己被蚂蚁或野兽啃食的画面,抖着身子签下了这张卖身契。

从此,他跟着商队走南闯北,过起了猪狗都不如的日子。商队里的人都知道他曾经偷过孩子,瞧不起他,对他又打又骂,谁心情不好都来拿薰鸽出气。

他整日扛货喂马,却得不到一分工钱。商队里的人爱惜马甚至他,马都能跟着商队里的人一天吃三顿,他一天却只有一份白粥咸菜。

薰鸽恨不得把这群人千刀万剐,但却不敢随便逃走。对方有卖身契在手,他若是逃走被抓,对方杀了他也不算犯法,不用付出一丝一毫的代价。

日子久了,薰鸽回想起清静山的一切,怨气一日比一日的大。他这样的人,无论什么时候都不会恨自己,只会恨别人——薰鸽开始恨郑朗,恨他没用,连个女人都搞不定,反倒赔上他自己的一条命;他更恨韶玉,她凭什么能够和三皇子搭上关系,又为什么不老实雌伏在郑朗身下,硬气给谁看?若她不惹出一切,又怎么会害得他落到今日这般田地!

薰鸽唯一的慰藉是,韶玉用自己的匕首杀了郑朗,皇后一定不会放过韶玉的。薰鸽想,他是过得难,但至少比韶玉要好得多。惹出那么多纷争的韶玉,现在说不定坟头草都比他人高了呢!

只有这样安慰自己,薰鸽才觉得自己能喘上一口气,不至于找根绳子去上吊。

可他没想到,韶玉没死!她为什么一点事没有,还好端端地出现在豫梁这么繁华的城市中,穿得干净漂亮,脸上没有一点伤痕?

那么说来,这三年来,受苦的只有他一人?

薰鸽一腔愤怒无处可泄。他愤懑地想起两人当初一起在沁蓉县里的日子,愈发觉得命运不公:凭什么韶玉可以得到一切!他在哪里都被人欺负,把脊梁骨压碎了都挣不到钱,韶玉却从小有人养有人爱!甚至连那卖包子的老妪都对韶玉笑脸相迎!是她杀了皇后的亲弟弟,结果受罪的是他!凭什么凭什么凭什么!

薰鸽不服。

他本来已经认命了,觉得跟着商队一辈子也认了,现在却升起了别的想法。

眼神幽幽地盯着韶玉离开的方向,薰鸽绷紧下颌,在挨了商队里人的一鞭子后,旋身跟着商队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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